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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江苏商报:MERS病毒来袭部分保险可赔

     本报记者王薇报道 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最新对外通报显示,5月29日发现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确诊患者已连续4天无发热,病情整体趋于稳定。广东境内的75名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也无人出现不适。MERS首次入境中国,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唤起了人们对2002年非典(SARS)疫情的种种记忆。与SARS相比,MERS人传人能力有限,加之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防控措施迅速有效,疫情未在国内进一步扩散。


  记者从中意人寿保险专家处了解到,目前国内市场上的人身险产品中,普通寿险、住院医疗保险都能为MERS患者提供保险赔偿。已经投保住院医疗、住院津贴保险的消费者,如果在等待期后不幸感染MERS住院将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或者每天定额的住院津贴赔付。投保了普通寿险的消费者假如因MERS不幸身故,也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疾病身故保险金赔偿。


  专家还提醒,由于目前的重大疾病保险往往只赔付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某一范围内的疾病,而感染MERS的客户是否能得到赔付,要视被保险人的疾病程度是否达到“重大疾病”的定义范畴来确定。此外,MERS属于一种较为突发的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因此客户也是无法得到意外伤害保险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