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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

  • 2018-06-22

    产品及服务信息

     

    一、 保险条款及产品说明书(点击可浏览)

    中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A款(2018版)条款

    中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A款(2018版)产品说明书

    中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1款(2018版)条款

    中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1款(2018版)产品说明书

    中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2款(2018版)条款

    中意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B2款(2018版)产品说明书

     

    二、 服务手册

    1.电子保单的查询

    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将签发《保险合同》,您可通过“中意人寿”微信公众号、“掌上中意APP”、或致电956156查询。

    2. 养老金领取流程

    被保险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或约定的不早于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领取年龄时,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终身或长期的养老年金,并扣除对应的递延税款(其中25%予以免税,其余75%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以监管政策为准)。
    (1)申请时间:达到领取日期
    (2)应备文件
    1) 保险合同;
    2) 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被保险人已办理退休的有效证明;
    4)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3. 保险金给付流程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1)申请时间:被保险人于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发生在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
    (2)受理范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
    (3)申请身故保险金时,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其他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7)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4)申请身体全残保险金时,由身体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可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5)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4. 产品转换

    (1)本合同生效后至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投保人可申请将本合同的产品账户价值转移至本公司其他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或转移至其他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转换须符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
    (2)投保人在申请产品转换时,应填写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办理产品转换时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公司接受投保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符合税延政策规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的产品账户价值转入,转入时须符合本公司的相关规定。
    (3)注意事项
    ①投保人申请将本合同的产品账户价值转移至本公司其他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时,每次按转出的产品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收取产品转换费,收取比例为0.5%。
    ②投保人申请将本合同的产品账户价值转移至其他保险公司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时,本公司将申请产品转换时的产品账户价值按以下比例收取产品转换费。

    保单年度 转换费用收取比例
    第1保单年度 3%
    第2保单年度 2%
    第3保单年度 1%
    第4保单年度及以后 0%

    5. 解除合同

    合同生效后,若被保险人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若投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退还申请解除合同时的产品账户价值,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若投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后申请解除合同,处理方式如下:
    (1)如投保人选择保证返还账户价值终身月领(或年领)方式,且申请解除合同时本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小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本公司退还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与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扣除应纳税款前)的差额,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
    (2)如投保人选择固定期限15(或20)年月领(或年领),本公司退还固定领取期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之和(扣除应纳税款前),并按税延政策规定扣除对应的应纳税款。
    除上述情形外,投保人不得解除产品合同。
    *具体解释请参考产品条款

     

    三、 服务承诺

    为了不断深化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郑重承诺:坚持为客户提供专业热情、诚信快捷的优质服务。具体内容可参见:https://www.generalichina.com/zy/20120705/1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