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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申请资料

  • 申请项目 应备单证 单证类型
    住院医疗 1、2、4、6、(7)、8、(11)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含银行自动转账领款授权书)、理赔授权委托书(委托代办使用)、申请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新授权账户使用)
    2、申请人、监护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具体请关注补充说明3)
    3、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遗产继承法律文件(例如:遗产继承公证书、法院裁判文书等,法定受益人适用)
    4、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和其他商业医疗保险理赔通知单(如有)的原件
    5、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的复印件,择一提交
    6、门、急诊病历
    7、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
    8、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
    9、化验检验报告、病理诊断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处方
    10、手术记录(手术治疗使用)
    11、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等)
    12、司法鉴定书
    13、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事故者死亡事实的资料,择一提交)
    14、保险合同
    意外医疗 1、2、4、6、(7)、8、(9)、11
    收入保障/住院津贴 1、2、5、(6)、(7)、8、
    手术津贴 1、2、(6)、(7)、8、10
    残疾、失能及残疾收入保障 1、2、6、(7)、(8)、(11)、(12)
    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收入保障/特定疾病/恶性肿瘤疾病保险 1、2、6、(7)、8、9、(10)、(11)、(12)
    身故(疾病/意外) 1、2、3、(6)、(7)、11、13、14

    补充说明:
    1.应备单证栏中,括号内的单证表示非必要资料或根据不同场景提交。
    2.可使用纸质《保险金给付申请书》,也可使用自助理赔系统生成的电子申请书;如申请人/申请人的监护人委托他人处理索赔事宜,则需提供《理赔授权委托书》。
    3.理赔申请人须为被保人或受益人,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如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其它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如申请人/申请人的监护人委托他人处理索赔事宜,需受托人身份证明。
    4.如申请人在我司没有授权领款账户,需提供申请人或其监护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银行自动转账领款授权书;如已有授权领款账户,则不需提供。
    5.门(急)诊和住院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须收取原件,若有第三方先期报销,可收取复印件同时收取第三方报销凭证原件。
    6.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等病历资料,可在核对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如申请重大手术津贴或重疾中手术相关重大疾病,则需提供手术记录。
    7.身故理赔需收取保单原件,如遗失需提交书面“遗失声明”,若已办理保单补发则无需提供""声明"";电子保单无需提供保单原件。
    8.身故理赔,需收取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遗产继承法律文件。

     

    2. 保险金申请资料获取途径: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理赔授权委托书、银行自动转账领款授权书 自助理赔时系统可自动生成电子版申请书;
    可以到中意人寿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可以向保险营销员索取;
    可以到中意人寿客服柜面直接领取;
    致电中意人寿全国服务热线电话索取。
    门、急诊病历、处方 在医院门、急诊就诊时,医院会提供门、急诊病历和处方。
    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或出院证明 出院时,医院会提供出院小结、住院病历,请向主管医生索取;或出院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到住院医院复印住院病历。常规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住院志)、出院小结(死亡小结)、手术记录、检验报告、医嘱等。
    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医保结算清单 在医院门、急诊交费时,医院会提供门、急诊费用收据及明细;出院结算时,医院会提供住院收据和费用明细单;如果医保已经对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了报销,医院会提供医保结算清单。
    病理、血液、影像等化验检查报告 化验检查报告用以明确或协助诊断,对于保险事故的判定极为重要,请在行检查后及时向医生索要检查报告。
    伤残鉴定书 申请涉及残疾项目的保险金或某些豁免理赔必须提供伤残鉴定书。客户带身份证明、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及检查结果到公司认可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意外事故证明 如为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为工伤事故,则由相关单位开具工伤证明;
    如为治安事故,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死亡证明书 在医院内身故,医院会出具《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
    医院外身故或为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会核实死亡原因,并出具死亡证明、法医鉴定报告。
    失踪后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出具“宣告死亡”证明。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户口簿:证明在册人员与户主之间的关系及在册人员的具体身份信息;
    公安机关或其它有权机构出具的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
    其它可能证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遗产继承法律文件
    法院裁判文书、遗产继承公证书、保险金继承协议(我司可提供格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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